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人:王宁 发布时间:2019-05-12 浏览次数:153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由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主办、浙江大学承办的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定于20193月至10月举行。现将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意义与目的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院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参赛赛道

本次院内选拔赛分为以下两个赛道:高教主赛道,以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赛道。

四、高教主赛道(详细参赛指南见附件1

高教主赛道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高教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赛道(详细参赛指南见附件2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赛道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赛道参赛组别与对象

(一)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商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特别注意事项

(一)符合“师生共创组”条件定义的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的师生共创组,而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等。

(二)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活动可以是国家组织的,也可以是省里或学校组织的。

六、需提交材料

(一)参赛报名表。(见附件3

(二)项目计划书(撰写提纲及模板见附件4)。初创组和成长组还需要将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计划书后。要求为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0M。以“负责人名字+项目名称”命名。

(字数要求:8000字左右;核心内容: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与发展、财务分析、风险及应对、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核心内容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可自行添加或删减模块;项目计划书要求表述条理清晰,避免拖沓冗长,力求简洁、清晰、重点突出。)

(三)项目展示PPT(见附件5)。要求为pptpptx格式,大小不要超过20M。以“负责人名字+项目名称”命名。(此项可选)

(四)项目一分钟展示视频。要求为MP4格式,视频时长为1分钟,大小不超过100M。生成视频时,建议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以“负责人名字+项目名称”命名。(此项可选)

七、作品提交时间

520号之前,需要团队所有成员(团队成员至少三人)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进行注册;同时线下提交参赛报名表(见附件3),17级和18级本科生汇总至班级负责人处,其他本科年级及研究生同学发送报名表至邮箱ningzhikang@163.com

529号之前,完成项目计划书(见附件4)、项目展示PPT(见附件5)(可选)、项目一分钟展示视频(可选),打包文件发送至负责人处。

530,学院进行作品初审,公布有效作品名单,开始进行网上作品提交(见附件6)。

65号之前完成所有作品网上提交,学院评审以网上最终提交作品名单为准。

 66号—30号,学院进行作品审核,获奖作品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学院将对成功报名提交有效作品的团队提供创新创业项目系列培训,并对参加培训的同学提供相应PU学时,获奖证书同样可转换PU学时。

八、作品评审

参赛作品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项目作品评审,评选结果将学院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并对优秀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特等奖2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

特等奖:获奖证书及1000元项目资助资金;

一等奖:获奖证书及价值300元奖品;

二等奖:获奖证书及价值200元奖品;

三等奖:获奖证书及价值100元奖品;

优秀奖:获奖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志康

联系电话:86983311      18724787957


附件1、山东省高教主赛道指南-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参赛指南.pdf

附件2、山东省红旅赛道指南-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指南.pdf

附件3、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报名表.xlsx

附件4、互联网+项目计划书撰写提纲.doc

附件5、互联网+项目路演PPT建议模板.pdf

附件6、网上提交作品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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