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摸清学院资产家底和使用状况,稳步推进预算一体化和全过程绩效管理,结合学院布局规划,人员变动等情况,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固定资产盘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度资产盘查学院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查主要内容
本次盘查资产为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学院固定资产。重点盘查房屋及构筑物、仪器设备(含软件)、家具和接受捐赠的资产等。
二、盘查工作人员
分管院长:殷晓康
专职联系人:徐广英(QQ:1871772744)
学院机关协助联系人:徐广英
机电系负责人:张彦振
安全系负责人:朱渊
车辆系负责人:王新庆
工业系负责人:刘旭堂
海工系负责人:王阳阳
三、学院盘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领用人自查(10月10日-10月15日)以领用人为中心在资产管理系统里完成名下资产盘查,将资产问题及时反馈给专职联系人等盘查工作人员。
2.学院组织抽查(10月16日-10月23日) 以学院专职联系人等盘查工作人员为中心进行资产盘查及确定整改方案。
3.学院盘查整改和报告(10月24日-10月31日)
根据盘查结果落实整改工作并总结学院年度盘点报告。
四、相关材料
学院办公室
202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