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发挥共青团作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作用,引领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参与人员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
三、实践方式
各院部以团队形式开展实践的人数应不低于实践总人数的50%,学生参加实践的时间应不少于40小时。团队可依托团支部、社团等组建,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应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实践团队根据人员规模、实践地分布等可设置多个小分队,每个小分队、不设小分队的团队一般应由4至10名学生组成(支教队可适当增加人数)。
四、实践选题
1.理论普及宣讲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进基层、边远地区、社区、农村、军营等,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信心满怀地紧跟党的核心、人民领袖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2.乡村振兴促进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将课堂学习与乡村实践紧密结合。要深入乡村一线,特别是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广泛实施教育关爱、爱心医疗、科技支农、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帮助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3.发展成就观察团。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以脱贫攻坚重大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在国情考察、社会观察、调查研究、学习体验、志愿服务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4.党史学习教育团。广泛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深化仪式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5.民族团结实践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西藏、新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到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开展国情考察、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学生通过实地调研和观察,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6.校级重点选题。2023年校级重点选题采用“教师出题、学生答题”模式经教师报备、学院选拔推荐、校团委审核,已完成遴选工作,重点选题公布见附件1,现面向全校招募重点团队成员。
7.其他主题。各实践队可实际情况,围绕主题开展具有可行性及实践价值的其他类选题项目。
五、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即日起至6月26日)
针对实践选题完成组队、立项,选拔确定5个以内的院级重点团队并给予经费支持,校团委根据学院提供的经费支持和队伍考核情况对院级重点团队给予配套支持。各队伍需于6月26日前汇总本队材料(附件3、附件4)提交至(jdshsjzx@163.com)。有意申请加入重点团队的个人填写《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申请表》(附件2),各队伍于6月25日前汇总材料将电子版交2至jdshsjzx@163.com,学院将组织遴选,确定并公告重点团队人选。
(二)培训阶段(7月中旬至7月下旬)
学院以讲座、视频微课、案例分享等方式,从队伍组建、方案设计、工作宣传、报告撰写、安全保障等方面,对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进行培训。
(三)实施阶段(7月下旬至8月底)
院部团委指导学生根据通知和培训要求开展社会实践,尤其要做好内容设计、报告撰写、资料保存和宣传报道。
(四)总结阶段(返校后)
开展成果汇报、总结表彰和学时认定。校团委以过程考核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践完成度、社会效应等评定星级实践队,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成果,优秀成果包括调查报告、论文、视频、图片等4类。
联络人:齐瑞 15153266495 孙国辉15621045536
豆国成 19853242633 赵靖焜17807194710
通知群:862242276(QQ)
附件1:关于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招募通知.doc
附件4:XX学院(部)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