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人:张泰 发布时间:2021-03-17 浏览次数:1404

为促进我校人才培养向纵深方向发展,提高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科技创新的热情,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积极备战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自即日起启动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内选拔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参赛对象

20216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机电工程学院委员会

四、活动安排

(一)参赛形式

以学生个人或组队方式参赛。对于采用组队方式的参赛者,可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科研小组或调查研究小组,参赛小组的人数不限(学生人数建议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3人),在符合参赛各类别参赛条件的基础上,鼓励跨学科联合组队参赛。

(二)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971日以来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2.鼓励201971日以后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自主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科技发明成果等作品参赛;但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国赛阶段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参赛作品初审期间需要上交项目申报书,参赛作品可分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

4.申报参赛作品成果须包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科技发明制作类(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包括学术论文、科技建议。要求论证严密、文字简洁、有说服力,经得起理论推敲和实践检验。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应用性进行综合评定,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咨询报告。主要从成果的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规范性、应用性、研究方法、语言逻辑以及社会反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可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魅力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主题进行的社会调研成果,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

3)科技发明制作类:包括科技发明和技术开发。又分为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赛。根据其新颖性、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五、作品提交

本届大赛参赛项目均需依托“山东青创”平台(http://www.sdqingchuang.com/)进行网络申报。参赛学生、学院(部)相关操作说明见附件1:“山东青创”平台操作手册(学生平台).docx

参赛学生团队需于321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学院(部)可实时查看网络申报进度。学生申报完成后,可继续完善作品但暂时不能在系统中更新,如作品晋级省赛,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在系统内更新。

六、评审安排

1.资格审查

按照《“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和《“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对本单位申报作品进行资格与形式审查,确保作品提报资料完整、有效,符合参赛资格。同时,确保作品不存在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

2.评审

预赛以网络报备材料评审与现场问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通过网络报备材料评审,进行第一轮作品筛选,筛选出最终进入现场问辨的参赛队伍。现场问辨包括5分钟陈述、2分钟问答。完成预赛评审后确定预赛作品排名,并确定推荐到学校参加决赛的参赛队伍名额。

七、学时认定

报名参赛且提交有效性作品的本科生,根据评审结果可获得5-20个第二课堂创新创业类参与学时;获得院内选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本科生,可按照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学时转换规定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类转换学时。参赛研究生可取得相应参赛证明或获奖证书。

参赛项目需完成系统“山东青创”平台(http://www.sdqingchuang.com/)进行网络申报后方可认定为有效作品。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辰昱 ,吕维森

联系电话:1786143905513465526136

电子邮箱:957939686@qq.com2452318808@qq.com


附件1:“山东青创”平台操作手册(学生平台).docx